往事拾零

    

梁培辉

    

    今年三月份我应《光电产品与资讯》钩沉栏目撰写《回忆当年话发现——中国首次发现激光新谱线》的故事,文中写到:“……工作以《一组新的氟原子激光谱线》为题发表在《激光》1978(2):1-3上。在这里我要感谢《激光》杂志,因为在那个时候,不但不存在投稿国外学术杂志的可能,国内像《激光》这样的学术刊物也是凤毛麟角,难能可贵。”20世纪六七十年代,我国的激光队伍相当庞大,可是为数不多的学术刊物到了文革时期,基本上都停办了。文革一结束,《激光》率先“站”起来,很快就成为我国激光界的学术交流园地,深受重视。

    杂志也很快成为国际学者了解中国技术发展的一个重要通道。当时美国物理学会办了一份Chinese Physics,每期选择几种中国刊物中一些他们认为有意义的文章,《激光》是其中刊物之一。我登在《激光》上的文章有幸被选用,当时的高兴程度不亚于现在青年人投稿中了好的SCI杂志。

    杂志受欢迎,稿子多到来不及发表。许多研究人员或研究生都要求尽早发出录用通知书以便赶时间申请晋级或参加论文答辩。但积压稿件的事总要解决。编辑部决定用出专集的名义汇编待发的文章,以多本增刊的形式发行。我和我的学生的两三篇文章也收进去了。现在看来,这个方法用心良苦,却有大甩卖的味道。通常增刊的“身价”并不等同于正刊,倒如许多学术会议文集会委托某杂志以增刊形式印发,而所刊内容来文照登,不经审查的。解决压稿的问题,一靠扩版,二靠提高退稿率。

    文章录用与否的生杀大权在审稿人手中。我曾当过《中国激光》二届编委,主要的贡献大概是经常帮助编辑部及时审阅稿件。那时候计算机检索不普及,我们总要跑到图书馆查找相关的文献,了解文章的正确性与新颖性。一般来说,让文章通过最轻松,万一看走了眼,还是文责自负;而要让人退稿,则最为难。怕错判,怕引起麻烦,怕得罪人。但当一个负责的审稿者,为了刊物的质量,“恶人”有时也得做。

    记得有一次送来一篇与A材料光性有关的文章(下面称A文),实验性的,写得中规中矩。可是检索后发现作者已发表过一篇论文,写的是B材料的光性。A、B材料同一结构,只是变更了配方中的一个组分。实验结果表明,两种材料的特性相差不大。对比一看,两篇文章结构、格式一模一样,段落中许多叙述和评说是一字不异地照搬,有如双胞胎。我理解作者对工作的珍爱。但是一个模样的两篇文章前后发表,甚至在同一刊物上,我看是不妥当的。咬咬牙,做出了不宜采用的审查意见。不出所料,据编辑部告诉我,作者对退稿很不满意。现在看来,我们严守规范,不够灵活,却不但保证了刊物的质量与荣誉,也保护了作者本人。近年来国际学术界有些学者,甚至政界要人,因为过去的文章或学术论文被查出有学术不端行为而遭谴责,甚至被迫下台。自我抄袭也是学术不端的表现。

    我已退休多年,还保存着《中国激光》编委的聘书和优秀编委的小红本,作为当年的读者、投稿人和审稿人,衷心祝愿杂志愈办愈好,到了不惑之年之后更上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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